收缩
  • 服务电话

  • 0769-23154005
厦门认证首页 >> 厦门认证新闻 >> 四川男子为独身叔叔买15岁少女做老婆获刑

四川男子为独身叔叔买15岁少女做老婆获刑

类型:转贴 | 出处:互联网 | 发布时间:2015/7/16 15:22:19 | 人气: 1996

一名四川男子,为其年纪较大独身叔叔买了一名未成年女孩子做老婆,最终落网受审。昨日,根据惠东法院通报,最后一名人贩子何某被判刑。

何某今年32岁,2013年底落网。此案还牵涉到其堂兄弟左某、白某,都已经判决入狱。案件源起左某,他2009年在汕头打工时,认识了一同做 工的15岁少女老乡小陈,成为情侣并同居。左某辞工后要小陈跟他一起到惠东打工。不久,左某与小陈发生争吵,他打电话给当时在顺德打工的堂哥白某,表示想 卖掉小陈,白某称可以帮忙。

   

第二天,左某带着涉世未深的小陈到顺德白某的住处。白某带着同为四川老乡的买家何某与他们见面。何某见到小陈,表示满意。何某称,买小陈是为了 带回四川老家,给其叔叔何某甲做老婆。三人商定:以3000元将小陈卖给何某甲,由他人代为支付左1500元,一年后若陈不逃走,再支付剩余款项。

买卖谈妥后第二天,左某借口要求小陈陪同其回四川老家,与何某一同将小陈骗到四川省古蔺县某乡村。三人下车后,左某骗小陈与何某搭乘同一部摩的 先走。何某将小陈带到买家何某甲家,这时小陈才明白自己被卖了!经何某甲及其家人耐心劝说,小陈同意留下与何某甲共同生活,此后还生了一个男孩。一年后, 何某甲如约将剩余的1500元支付给白某。但白某并没将余款支付给左。

小陈的父母从女儿曾经打工的汕头工厂一路寻找到惠东,并在街头找到了又回惠东打工的左某,并报警。案件破获后,根据法院判决书,小陈表示对婚姻满意,不愿意离开老公、孩子。

昨日,根据惠东法院一审判决,何某构成犯拐卖妇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二千元。

本站新闻均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致电0769-23154015。

厦门公开课

最新发布